我校顺利通过国家一级安全培训资质复审

发稿时间:2010-01-20浏览次数:94作者:

     2010年1月7日,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知,中国矿业大学一级安全培训资质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复审(国家总局第24号公告)。目前,2009年全国通过复审的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共十一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2007年总局制定的《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每三年对取得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复审考核,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使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评估检查组,分头对全国70家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单位进行复审检查。 2009年9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资质复审专家组,在组长汪永高教授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对我校国家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进行了复审检查,秦勇副校长主持汇报会并代表学校对专家组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教育培训处陈仲元处长汇报了我校安全培训的基本情况。专家组对我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后勤保障、培训机构、电化教学条件等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组高度评价我校在安全培训领域的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办学资源、优越的办学条件等独特优势,对培训管理、培训形式、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培训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评审专家组也对我校今后培训工作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更高要求。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利用自身雄厚的教学资源多方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等。2001年我校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为“全国煤矿安全资格培训一级资质机构”。 2004年3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认定我校为安全生产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学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明确我校安全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2007年成立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培训处,专门负责学校培训工作。分管培训工作的宋学锋副校长多次召开会议,协调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对外合作与发展处、矿业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资源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工作质量。学校将以本次通过国家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为契机,完善安全培训的各项建设和管理,积极谋划2010年培训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企业。